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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地区野鸭对冬放鱼种的危害
引用本文:王中裕,高宗民.汉中地区野鸭对冬放鱼种的危害[J].淡水渔业,1982(6):11-13.
作者姓名:王中裕  高宗民
作者单位:[1]陕西城固县水电局 [2]陕西汉中师范学院生物系
摘    要:<正> 1970年以来,汉中地区在渔业生产中,将过去的冬季投放鱼种,改为春季投放。其原因是防止野鸭危害鱼种。但目前在渔业生产单位,仍有争议。一种意见是:冬放改为春放,可以防止野鸭吃鱼,提高放养成活率。另一种意见是:野鸭不吃鱼,冬放改春放,缩短了养殖鱼类的生长期,影响成鱼产量。为了查清野鸭与渔业生产的关系,1980

关 键 词:野鸭  鱼种  汉中地区  投放  养殖鱼类  生长期  放养  渔业生产  意见  成鱼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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