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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品新管理办法施行
引用本文:汪洋.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品新管理办法施行[J].中国农资,2012(31):25.
作者姓名:汪洋
作者单位:《中国农资》
摘    要:<正>本报讯8月1日起,由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新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细化了危险化学品(含列入危化品目录的农药)登记的具体内容,调整了登记程序,列入新危化品名录的农药需要根据该办法进行登记变更或重新登记。《办法》规定,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相关企业申请登记需按新规执行。根据近年来登记工作实践,《办法》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程序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一是对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部分内容进行细化;二是调整了申请危险化学品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种类,增加了进口企业需要提交材料的规

关 键 词:危险化学品  登记程序  新登记  具体内容  登记管理  企业  农药  登记制度  细化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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