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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引用本文:张世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J].云南农业,2005(8):34-34.
作者姓名:张世全
摘    要:有的私营企业对农民工的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工资,在合同中采用含糊不清的方法,让农民工在试用期间的工资远远低于当地人最低工资。现举一例:有三位农村青年被山西省某一家私营企业录用,并与公司签订三年期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300元,试用期满工资400元。后来三位农民工了解到本市最低工资是350元,于是他们找到了公司人事部,经理向他们的解释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是针对正式职工的,你们是外地工,又是在试用期间不能适用这个标准,并借口合同中也写明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

关 键 词:工资待遇  试用  标准  私营企业  农民工  用人单位  合同  山西省  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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