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林业生产“大包干”责任制的基本特点及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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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代义.浅谈林业生产“大包干”责任制的基本特点及好处[J].四川林业科技,19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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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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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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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业生产“大包干”责任制,是林业联产计酬承包责任制的一种具体形式。林业“大包干”责任制的基本特点是:一、联产计酬;一、定期交队;三、包干兑现。 所谓“联产计酬”,是指承包人的林业劳动报酬,必须与所承包的林业生产的产品、产值直接联系。或者说,承包人从事林业生产的劳动报酬高低,直接决定于承包责任山生产的产品、产值多少。如社员户承包集体荒山营造基地用材林,国家给予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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