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对象在长阳县的危险性分析及其检疫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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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毓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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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阳县植物检疫站,4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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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植物检疫对象是指那些局部发生的,能人为的传播的危险性病虫杂草。根据1995年农业部发布的全国32种植物检疫对象名目和植物检疫对象适生性资料,及长阳县近几年植物检疫对象普查结果,结合长阳县地理气候,作物种类分析植物检疫对象在长阳危险程度,以作出相应对策。1 危险性分析及其依据一种植物检疫对象能否在一地生存,必须条件是适合的寄主和环境条件。在考虑人为可能携入的情况下,以寄主(栽培作物)和环境条件状况为依据,将植物检疫对象分为:不危险、危险、极危险、已危害4类。不危险:县域内没有该种植物检疫对象的寄主,或环境条件不适应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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