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为促进畜牧业的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先后颁布实施了《草原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的行业法律法规,为依法治牧、依法兴牧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当前,由于历史及执法手段落后等客观原因的影响,一些不法之徒利欲熏心,违反国家畜牧兽医行业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假兽药、劣质种畜禽等,其行为普遍,数额巨大。违法行为出现生产经营形式多样化、作案方式隐蔽化、造假手段智能化、作案交通通讯工具现代化的明显态势。各地在对违反畜牧兽医行业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上大多是依靠群众的举报。由于各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的举报管理不规范,对案件查处往往不及时和查处后无回音;对举报人没有制定相应的奖励保护措施;有的甚至把举报人的情况随意向外泄露,致使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名誉受到伤害,制约了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影响畜牧兽医执法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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