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业技术推广(简称农技推广,下同)是把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实现科技兴农的重要措施。为此,今年初,财政部发出通知(财农字 [1995]329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其职能作用,增加用于农技推广的投入,确保预算内农技推广经费总量的增长。 通知规定,财政部门支持农技推广主要是支持农口部门开展的种植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业、渔业等各项农技推广工作。 通知指出,“九五”时期,各级财政部门都要较大幅度地增加农技推广方面的预算支出,力争使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每年在七、八类支农支出中所占的比例逐年增加。要增加财政支农周转金用于农技推广的份额。农技推广单位围绕农技推广开展技术服务、兴办技术服务实体收入后,财政部门不能因此减拨事业经费,原有事业经费继续用于农技推广。国家对农技推广单位开展技术指导与物资供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所得、对农技推广单位举办的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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