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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猪场兽医卫生防疫规程
引用本文:赵秋华.规模猪场兽医卫生防疫规程[J].上海畜牧兽医通讯,1996(5):20-21.
作者姓名:赵秋华
作者单位:上海市闵行区畜牧兽医站
摘    要:为了预防和消灭猪的疫病,保障“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规模猪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饲养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特制定兽医卫生防疫规程。1.猪场场址的选择及场内布局1.1.新建猪场必须经兽医部门业务论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1.2.猪场应建在地势高燥、排水方便、水源充足、水质良好、远离空气环境污染并距公路、河道、村镇、工厂、学校500米以外,场周围筑围墙与外界隔离。1.3.生产区与行政管理区、生活区必须严格分开,猪舍处于下风方向。1.4.猪场大门、生产区入口处必须建宽于门口、长于汽车轮一周半的水泥结构消毒池。1.5.场、舍进出口应设有便于车辆和人员消毒的消毒池、消毒室、更衣室。猪舍入口消毒池应宽于门,长1.5米以上。1.6.饲料贮存库和母猪舍、产房应建在猪场的上风头,兽医室、病猪隔离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粪便处理场都应建在猪场的下风头。粪便须送到围墙外,在指定地点发酵处理。

关 键 词:猪场  兽医卫生防疫  卫生防疫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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