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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刑警队实行主办民警责任制的思考
作者姓名:邵刚
作者单位: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摘    要:实行主办民警责任制,是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主办民警责任制,是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工作的需要。主办民警责任制的特点就在于明确责任到人,彻底打破公安机关现存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弊端,从制度上使每一名民警都要提高业务能力,规范依法办案程序,充分发挥民警的积极性、能动性。在刑警队实行主办民警责任制的构想包括以下内容。

关 键 词:主办民警责任制 刑警队 管理制度 森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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