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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欧盟法定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禁用药物欧明议会和立法委员会相继通过的在动物源性(包括畜、禽、水产品)食品中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禁用药物的法规。其中:1998年就禁用的杆菌肽锌、泰乐菌素、维吉尼霉素、螺旋霉素、喹乙醇和卡巴氧,新规定还包括氯霉素、氯仿、秋水仙素、氨苯酚、甲硝哒唑、硝基呋喃类药物。这些药物包括既禁用于治疗动物疾病,也禁用于作饲料中的添加剂。另欧盟委员会还正在起草新法规,提高药残量限制标准,新法规的显著特点是对同一产品中同类药残量进行累计限量,即将每一次检测的残留量累积计算限量,超过累积限量的将被勒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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