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禁用“驰名商标”当招牌驰名商标非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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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爱玲.5月起禁用“驰名商标”当招牌驰名商标非荣誉称号[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4):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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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爱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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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的宣传即将终结。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昨天举行的贯彻新《商标法》实务研讨会上表示,“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从5月1日起“驰名商标”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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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法》 誉称 招牌 禁用 国家工商总局 商品包装 广告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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