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农机监理工作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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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少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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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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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也是明确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管理拖拉机(农业机械)最有权威的法律,它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及农田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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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 监理工作 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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