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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区植被指数变化特征
引用本文:孟佩,刘学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区植被指数变化特征[J].林业资源管理,2018(4).
作者姓名:孟佩  刘学敏
作者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
摘    要:乌兰察布市重点生态工程包括黄河上中游地区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公益林经营工程、其它生态工程。为明确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生态效益,本文研究了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2005—2013年乌兰察布市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区植被指数变化特征。结果表明,乌兰察布市重点生态工程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面积最大,分布最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公益林经营工程、其他林业工程区平均植被指数每年增加0.017~0.020之间,而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平均植被指数每年仅仅增加0.014 3和0.013 2。从行政区上看,察哈尔右翼前旗、集宁区、察哈尔右翼后旗、化德县、卓资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平均植被指数增加0.20~0.25,而四子王旗、兴和县、商都县、凉城县、丰镇市植被指数增加仅仅在0.12~0.20之间。总之,大力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对乌兰察布市植被增加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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