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兽药管理行政规章将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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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京华.8个兽药管理行政规章将废止[J].江西饲料,2004(5):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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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京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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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农业部近日发布的第37号令中,涉及兽药管理的8个行政规章将于今年11月1日新《兽药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废止。这八个规章是:进口兽药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华)8个兽药管理行政规章将废止@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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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兽药管理 行政规章 《兽药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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