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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禽产品出口欧盟的法律障碍及其解决
引用本文:单卫红.中国禽产品出口欧盟的法律障碍及其解决[J].中国禽业导刊,2005,22(13):i0012-i0013.
作者姓名:单卫红
作者单位:中国畜牧业协会法律服务部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摘    要:2002年初,欧盟从中国进口的对虾等产品中发现强力抗生素(氯霉素)残留物,引发广泛恐慌,并导致欧盟对包括禽产品在内的中国动物源性产品实施全面的进口禁止。2004年10月,欧盟解除中国虾、养殖鱼类、蜂蜜、蜂王浆、兔肉和其他一些动物源性产品对欧盟的进口禁令,但禽产品的进口禁令仍然有效。当前,中国禽产品出口遇到的两个主要障碍是药物残留物问题和动物疾病问题。然而,这两个问题本身在某种程度上相对容易解决。更大的也更难解决的问题在于这两个问题背后所隐藏的东西,即法律制度上和监管体系上的缺陷。这些具体的障碍均是可以克服的,但其背后的经济上的利益、市场分配等障碍是需要政治、法律、人员沟通等方面结合起来予以打破的。

关 键 词:产品出口  法律制度  禽产品  欧盟  中国  动物源性产品  药物残留物  养殖鱼类  动物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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