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例某养殖场与一家畜禽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 ,为了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 ,该场实地调查后 ,发现畜禽公司资金不到位 ,到处骗取货物 ,官司缠身。该场为了避免自己损失扩大 ,中止履行合同。分析该养殖场可依据合同法行使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成立之后 ,具有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 ,发现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明显恶化 ,可能危及自己债权的实施 ,而自动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的一项保护合同履行的制度 ,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自主中止履行合同避免损失扩大的一项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