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与农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水平评价——以湖北省黄冈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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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推动湖北省黄冈市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与农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2003—2012年黄冈市统计数据为依据,利用熵权法、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模型对黄冈市农村经济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协调程度进行分析。结果显示,2008年之前农村经济滞后于农业生态环境发展,从2008年开始农业生态环境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表明当前农业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并提出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和治理农业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农村经济与农业生态环境优质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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