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执行《森林法》收集的行政证据在刑事执法中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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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茂定.森林公安执行《森林法》收集的行政证据在刑事执法中的适用[J].森林公安,2014(5):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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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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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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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我国《森林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规定,违反《森林法》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森林公安作为兼有行政执法权和刑事执法权的主体,在依据《森林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时获取的证据能否在刑事执法中使用,过去一直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如今,情况发生了变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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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执法 《森林法》 森林公安 刑事诉讼法 证据收集 刑事证据 视听资料 林业行政执法 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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