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生产责任制是发展平原林业的根本措施和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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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万选,朱桂香.实行生产责任制是发展平原林业的根本措施和保证[J].河南林业科技,1989(2):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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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万选 朱桂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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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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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平原地区的林业生产实行了各种不同形式的责任制,从而促进了平原林业的发展。全国平原地区的林木覆盖率已由解放前的1.1%,发震到现在的6.1%,尤其在华北、中原一带,平原林业发展更为迅速,林木覆盖率由解放初期的2%上升到现在的10.7%。目前,平原地区的农田林网,四旁植树、林粮间作,以及片林等所形成的网、带、片、点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已初具规模,生态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明显。正确评价林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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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平原林业 发展 实行 生产责任制 林木覆盖率 林业生产 平原地区 农田林网 植树 林粮间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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