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学院被批准为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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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日平.浙江林学院被批准为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J].浙江林学院学报,2007,24(4):472-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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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日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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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国务院学位办正式发文(学位办2007]36号)批准浙江林学院为培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位,从2007年起开始面向全国独立招收培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这是自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后,浙江林学院再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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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浙江林学院 专业学位 硕士学位 农业推广 单位 研究生 国务院 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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