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托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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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岳乃海.山村“托羊所”[J].林业与社会,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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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岳乃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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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五莲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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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只羊得放,一群羊也得赶,那么,能不能把一个村的羊集中起来,让一个或几个村民统一放牧呢?回答是肯定的。山东省五莲县杜家沟乡泥峪子村就有一个这样的“托羊所”。 泥峪子村是个60户的小山村,耕地少,山场多,发展畜牧养殖的条件得天独厚。 据调查,该村有养羊的习惯,但以前只是每户饲养自家的羊,经常使树苗被啃,幼树被折断,对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村两委一班人通过研究,决定办一个“托羊所”。在各户自愿的基础上,村里划出山场,把全村的羊集中起来,由3个人统一放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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