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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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德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新规定[J].中国水土保持,2001(5):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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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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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水利部 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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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纳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后 ,其前期工作也要适应基本建设的要求。为此水利部颁发了水土保持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4部暂行规定 ,对水土保持前期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重点、技术深度等做了明确规定。各地要尽快适应新规定 ,加强对前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提高设计水平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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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土保持 前期工作 规定 |
文章编号: | 1000-0941(2001)05-0040-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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