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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用火轮回期的探讨
引用本文:杜嘉林,张景忠,郭颖涛,陈德东. 计划用火轮回期的探讨[J]. 林业科技, 2008, 33(4)
作者姓名:杜嘉林  张景忠  郭颖涛  陈德东
作者单位:1. 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哈尔滨,150040
2. 黑龙江省韩家园林业局,呼玛,165100
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黑龙江省科研项目
摘    要:对大兴安岭韩家园子林业局4种森林可燃物类型计划用火后的可燃物消长情况进行跟踪观测分析的结果表明,草句计划用火轮回期为3年,天然林为5~10年,落叶松如果清林可以取消火烧,樟子松成林为2~3年.

关 键 词:可燃物消长  计划用火  轮回期

Discuss on the Interval Period of the Prescribed Burn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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