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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的村规民约与森林资源保护--贵州省都匀市三个布依族村寨的调研报告
引用本文:温佐吾,朱军,吴秋林,吴冬生,马宏勋.少数民族地区的村规民约与森林资源保护--贵州省都匀市三个布依族村寨的调研报告[J].林业与社会,2003(5):23-27.
作者姓名:温佐吾  朱军  吴秋林  吴冬生  马宏勋
作者单位:1. 贵州大学林学院,贵阳,550025
2. 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3. 贵州民族学院
4. 贵州省都匀市林业局
摘    要:村规民约通常是指乡村群众为了维护村寨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针对一些政府管不好,村民个人又无法管的情况,通过群众公议而制订的一种约束村民行为的民间规约。村规民约属于乡村社区和村民利用当地乡土知识和传统习俗管理社区事务的范畴,往往包括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村民财产、保障农业生产、保护森林资源等内容,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补充。

关 键 词:少数民族地区  村规民约  森林资源保护  贵州  都匀市  布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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