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生产电鱼机黑厂 确保水产资源免遭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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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锡山.依法查处生产电鱼机黑厂 确保水产资源免遭破坏[J].内陆水产,19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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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锡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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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县渔政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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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9年5月7日南县渔政管理站,南县公安局水产派出所,联合查处了一个非法制造销售电力捕鱼机的黑厂,除没收全部制造电鱼机的器材外,还没收违法所得4079元,并处罚款2000元,收缴了工商营业执照,为此,这个挂名为南县茅草街三环家电总厂,实则生产电鱼机的黑厂被彻底摧毁。这个制造电鱼机的黑厂,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下设供销科、财务科、办公室、实则由三人合伙经营,其中两人来自广西陆川县,一个当地人,另外请了四名临时工。从1988年6月开始非法生产电鱼机。同时向全国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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