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线占道造成车毁人亡谁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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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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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广元市市中区法院 62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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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3年8月21日24时许,四川省广元市南河区居民侯洪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拖拉机在一条正在修建中的道路上行驶.当其途经一十字路口时,因车速过快,被路面一根未设任何警示标志的电杆拉线拦翻,侯洪当场死亡.事后,侯洪之父侯玉奎多次要求广元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和广元市市中区东坝电管站赔偿各种损失25031.40元,但未能如愿.经法院公开审理,查明广元市建委系出事道路的建设单位.侯洪出事之时,该路尚未竣工.广元市建委曾通知东坝电管站拆除其占用道路的电杆拉线,但东坝电管站未及时采取措施.死者侯洪也没有驾驶证,属违章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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