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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耕地可依法要回
摘 要:
江苏省邳州市邹庄镇读者郝某来电:我因做生意,10多年前将一块耕地转由郭某无偿耕种,近期我回乡要求郭某返还耕地,郭某不同意,还在田里突击种上一些树。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此事?答:农户依法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承包期内,农户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可以自愿转包、转让、互换等形式进行流转,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利流转,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合同无效。你流转给郭某土地耕种,双方未约定期限,未签订书面
关 键 词:
邹庄镇
约定期限
江苏省邳州市
合同无效
书面合同
承包期
土地承包经营
法律保护
转让方式
土地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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