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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农机安全中心户”的思考
引用本文:闭健辉.创建“农机安全中心户”的思考[J].现代农业装备,2004(10):29-31.
作者姓名:闭健辉
作者单位:广西百色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摘    要: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农机部门管理拖拉机的执法主体地位。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依法管机,依法行政,这是摆在农机监理部门面前的新课题。笔者认为,开展创建“农机安全中心户”活动,是农机监理部门工作重心下移,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细化,提高农机监理部门为“三农”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一、创建“农机安全中心户”的必要性1)开展创建“农机安全中心户”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

关 键 词:农机安全生产  农机监理部门  创建  “三农”服务  执法主体地位  职责任务  法律  全面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法》  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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