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保险与农机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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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监复.农机合作保险与农机监理[J].中国农机监理,2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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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监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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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机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 名誉主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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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WTO为国外保险公司进入中国提供了有利条件。能向国外开放,也应向国内开放。因此,农机合作保险在几上几下之后必然将东山再起。农机监理部门是推动、承办农机合作保险的最佳候选机构。山西、江苏、新疆等省、区农机监理部门曾经成功地组织过农机合作保险,终究由于宏观政策环境与部门利益的影响而中途夭折,但是为农机监理部门牵头办理合作保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证明了自身有能力、有实力办好这项事业。现在,应有所准备,提出预案。合作保险是有法可依的。80年代的中央关于农业1号文件肯定了农民可以举办合作保险事业。当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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