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监理网络信息系统项目实施有关问题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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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雨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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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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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项目意义国务院国办发[1998]88号文件对农业部的职能配置规定“农业部负责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0]113号文件也规定: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农用航空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因此,对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实施监督管理是国务院、省政府赋予农业(农机)部门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种农业机械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迅速增长。我省现在约有拖拉机167万台,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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