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形势下的种子系统会计报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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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增永,孙佩然.试论新形势下的种子系统会计报表工作[J].种子科技,2002,20(5):266-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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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增永 孙佩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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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种子总站,石家庄,0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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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 ,种子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只要具备规定条件 ,就可申请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迅速增加 ,按行政区划建立的种子生产经营体系正在被打破 ,主体多元化的种子生产经营格局正在形成。同其他放开行业一样 ,种子管理将从行业管理转向产业管理。在新形势下 ,各级种子管理部门是否还需要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会计报表 ?如果要 ,谁来要 ?谁填报 ?报什么 ?下面 ,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些个人看法。1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会计报表是种子管理部门实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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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种子法 种子系统 会计报表工作 |
文章编号: | 1005-2690(2002)05-0266-02 |
修稿时间: | 2002年7月31日 |
Accounting Report Forms of Seed System under New Condi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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