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委发文要求稳定农业服务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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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晓鲁 刘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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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记者(晓鲁),通讯员(刘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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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宜必市委在宜发(1996)10号文中,要求“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出:乡镇的农业、林业、农机、水利、经营管理机构属国家事业单位,定编人员的人头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凡经省考试考核合格,人事部门批准,办理干部招聘手续的人员,应享受国家干部的同等待遇。文件重申:在乡镇体制改革中,农业服务部门的机构不能撤,经费不能少,队伍不能散,财产不能平调,实体不能无偿转移。凡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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