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转移支付规范目标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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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冬泓.财政转移支付规范目标的设置[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19,28(6):6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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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冬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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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阴师范学院 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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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公共财产法视域下地方政府债务治理研究”(19YJC820069);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政府间归属模糊性事权明晰路径研究”(SK2019A0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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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财政分权与财政集权的协调机制,财政转移支付旨在促成各层级政府支出责任与事权的相互适应、匹配,其功能发挥离不开规范目标的明确。基于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两种类型不同的运行机制,分别设置规范目标,前者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后者为特定政策目标。在特定政策目标之下又包括克服外溢性、发展公共事业及狭义特定政策目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特定政策目标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如此,建立起内在统一、协调而又清晰的目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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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政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 规范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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