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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行政执法必须强化证据收集
引用本文:刘玉春.种子行政执法必须强化证据收集[J].种子科技,2003,21(2):87-88.
作者姓名:刘玉春
作者单位:盐都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江苏,盐城,224002
摘    要:证据就是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证据充分与否是能否把案件办成“铁案”的关键。但在目前的种子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往往对证据的收集重视不够,收集不够全面。前不久,笔者亲自参加了某县农业局的一起种子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会。基本案情是这样的:2002年4月,某县农业局根据举报对一种子经营企业实施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没有账证,而且业主吴某拒不交出销售记录。在此情况下,执法人员对业主进行了询问,并做了笔录。吴某承认在2000年12月至案发前这段时间,在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销售不开发票等手…

关 键 词:种子行政执法  证据  收集  行政诉讼  直接证据  原始证据  间接证据  派生证据  本证  反证
文章编号:1005-2690(2003)02-0087-02
修稿时间:200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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