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适度标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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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晶晶,葛颜祥,李颖,李彩红.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适度标准研究[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23(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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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晶晶 葛颜祥 李颖 李彩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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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 山东交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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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BGL19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503148);;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20CGLJ19)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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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补偿标准的科学合理性关乎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区与受益区间的公平发展。文中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视角,运用当量因子法、水足迹、条件价值法综合测算了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适度标准额度。研究表明:1)“十三五”期间,保护区供给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自身消费价值量呈“先升后降”的波浪式演变趋势,外溢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整体呈下降趋势。意味着流域生态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仍需对保护动机进行激励,以实现流域生态服务的持续供给。2)通过测算,2016-2020年,大汶河流域补偿标准额度分别为21.36亿元、6.69亿元、25.53亿元、10.05亿元、18.41亿元,且莱芜区受偿额度普遍高于钢城区。3)为增强补偿标准的实际可操作性,需关注微观个体的受偿意愿与支付意愿,运用条件价值法得到的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额度为365.16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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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流域生态补偿标准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当量因子法 条件价值法 水足迹 大汶河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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