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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生猪产地检疫规程
摘    要:<正>为规范生猪、反刍动物、家禽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制定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和《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于2010年4月26日生效。1适用范围生猪产地检疫是指生猪离开饲养地之前,官方兽医接到畜主或货主的检疫申报后,到场到户到点实施的检疫。标准由国家农业部制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生猪产地检疫、省内调运种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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