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取缔一处非法生猪屠宰点后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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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世彦,符文英,马秀生.强制取缔一处非法生猪屠宰点后的启示[J].中国动物检疫,2006,23(1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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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世彦 符文英 马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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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互助县动物防疫监督所,8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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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情互助县地处青海省东部农业区,全县共有21个乡(镇),294个行政村,7.8万农户,年生猪饲养量达40余万头,是全省养猪大县之一。本县双树乡双树村(乡政府驻地)屠户张某,自1996年开始,在自家后院搭建简易棚架,修建2间猪舍和安装锅灶后便开始为附近饭馆、肉铺等屠宰生猪,每头猪收取屠宰费10元,日屠宰2-5头不等。县检疫站派员对屠宰生猪上门检疫盖章。2000年张某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监督所当时在对其防疫条件未经严格审查的情况下办理了《动物防疫合格证》。之后,张某向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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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猪屠宰点 《动物防疫合格证》 动物卫生监督 行政管理部门 生猪定点屠宰 屠宰生猪 东部农业区 |
文章编号: | 1005-944X(2006)12-00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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