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实行股份合作改制若干问题的思考(之二) |
| |
作者姓名: | 黄建民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都县供电局!224002 |
| |
摘 要: | 4收益分配问题股份合作制企业应按《通则》的要求制定收益分配方法,应考虑到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积累资金,在利益分配上不能分光吃净,要把握好积累和分配的比例,留足企业公积金,以保证企业发展的后劲。在分配形式上,实行职工按劳分配和股东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办法。职工工资、奖金分配应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列入企业的经营成本。企业税后利润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的剩余部分按集体股、个人股数量进行股利分流,再按股东持股数进行红利分配。还可以从集体股红利中提取一部分进行按劳分红,用于奖励对企业有特殊贡献者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