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对农业主管部门职能调整的思考
引用本文:云晓敏.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对农业主管部门职能调整的思考[J].种子世界,2016(12):13-14.
作者姓名:云晓敏
作者单位:北京市种子管理站 100088
摘    要:正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于2016年1月正式实施。这次修法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精神,主要体现在"三放":一是放品种准入渠道,二是放市场准入要求,三是放行政权。现谈一谈《种子法》对农业主管部门职能调整的认识及对北京市种子管理工作的建议。1《种子法》对农业主管部门职能调整的认识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的精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