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政府越权批地造成损失怎么办
作者姓名:李勤古
摘    要:律师同志:经镇政府批准,我在自己所住的村里购耕地建了一幢房子,后被区土地管理局确认为非法占地,其理由是我占用耕地的行为未经区土地管理局批准.同时,区土地管理局要求我限期拆除所建房屋.我认为当初我向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镇政府在未告知我应向区土地管理局申请的情况下便擅自批准,造成我15万元左右的经济损失.在此过程中我没有过错,因此,区土地管理局应处理镇政府,而不是拆除我的房屋.

关 键 词:政府 耕地 审批 土地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勤云标准版测试》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勤云标准版测试》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