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建立强制免疫应激反应补偿制度迫在眉睫
作者姓名:宋强,  车从成
作者单位:[1]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花园畜牧兽医站,四川绵阳621101; [2]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畜牧兽医局,四川绵阳621100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第七条也对强制免疫工作做出了详细要求。多年来,我们一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因注射疫苗导致的应激反应而致的治疗、流产乃至死亡的补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给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现将笔者的有关认识成文,以求抛砖引玉,以求广大同行探讨,并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及早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关 键 词:免疫应激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补偿制度  重大动物疫病  免疫工作  强制免疫  人体健康  主管部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