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定性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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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锦华.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定性和处理[J].森林公安,2008(2):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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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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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行山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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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定罪和处罚作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于2007年12月12日对周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请示>作出了明确的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四条对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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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运输 盗伐 滥伐林木罪 违法行为 木材 实施条例 森林法 量刑标准 森林公安局 林业局 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 处罚 定罪 刑法 人民共和国 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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