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股份合作制绿了荒山富了农民──关于景谷县景谷乡实行林业股份合作制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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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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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2年林业“三定”以后,景谷县实行了“两山一地”承包到户的经营责任制,将大部分集体林和荒山荒地作为责任山,划给农户管理。集体林的这种经营管理体制,对保护森林资源和稳定林区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林业“三定”出现了许多不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问题:一是林木、林地难以管护。集体的“两山一地”承包到户后,农民无偿获得了林木、林地的使用权,这有利于调动农民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但由于产权不明确,群众怕政策变,一些地方的乱砍滥伐、毁林种地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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