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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半私有化"制度小议
作者姓名:张德元
摘    要:所谓"农地半私有化"制度,就是说这种制度名义上规定农地公有,实际上已经私有或近于私有.根本不存在是否或者怎样扩大农民地权的问题,农民的地权已经相当大了.从法规上看,虽然<宪法>规定农地集体所有,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已经把农民的农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农地的承包经营权被赋予农民财产权的性质,"公民财产权不可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地的所有权已经被掏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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