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滥伐林木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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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涌.再说滥伐林木罪[J].江苏绿化,2000(6):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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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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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邗江县多管局林业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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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邗江县霍桥镇陈巷村滥伐林木案,由邗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当事人姚成桃滥伐林木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日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首开我县因砍伐林木而被判刑的先例。那么什么是滥伐林木罪?它又有哪些特征? 所谓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保护森林的有关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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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滥伐林木罪 林木管理 犯罪主体 主观意识 《森林法》 《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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