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开发绿色食品 促进农业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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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淑能.大力开发绿色食品 促进农业持续发展[J].新农村,19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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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淑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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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虞市农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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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绿色食品,是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无任何污染,安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而不是指绿颜色的食品。它可以是粮食、蔬菜、水果,也可以是水产品、畜禽、蛋类和饮料。绿色食品,国际上也叫有机食品、自然食品、清洁食品、无污染食品等,它是70年代初由德国人首次提出的。我国的绿色食品具有农业部统一颁发的标志.标识图案由太阳、两片绿叶和一朵蓓蕾组成。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除了要符合一般食品的营养和卫生标准外,还需同时遵守农业部制定的下列规定:1.产品原料产地必须有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必须经过农业部农垦环境监测中心的审定;2.原料作物的生长过程及生产过程必须符合无公害标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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