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七五”期间要做九件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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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林.我们在“七五”期间要做九件大事[J].内蒙古林业,19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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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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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化德县林业局为促进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确定了‘七五’期间的九件大事,人们称之为七五期间的‘九五’工程。一、除城关镇和朝阳乡由国营苗圃供给造林用苗水外,其他十一个乡在一九八六年内要各建一个五十亩以上的中心苗圃,育苗专业户要育苗五亩以上。二、抓好五处滩川地的农田林网建设,面积约三千亩。三、完成五个风蚀沙化点的防风固沙林建设,防护面积约五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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