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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下发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办法的通知
摘    要: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2]80号),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略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粮食生产功能区,是指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以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建设吨粮

关 键 词:粮食生产条件  功能区  浙江省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  保护办法  行政区域  耕地质量  行政主管部门  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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