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几点看法 |
| |
引用本文: | 刘壮飞,孙秉恒.对国有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几点看法[J].绿色中国(A版),1990(5). |
| |
作者姓名: | 刘壮飞 孙秉恒 |
| |
作者单位: | 吉林省社科院经济所
(刘壮飞),吉林省林业会计学会(孙秉恒) |
| |
摘 要: | 一、国有林业的生产目的与其实现的关系对于国有林业生产目的的基本内容,林业界同行都是共识的,即国有林业生产要永续地满足社会及其成员对森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需求。至于怎样把国有林业生产目的表述的科学、规范,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从国有林业生产目的的基本内容可见,它反映了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对国有林业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题中应有之义,因而它体现了国有林业生产的本质,决定着国有林业的经营目标。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国有林业的生产目的虽然决定国有林业的经营目标,但并不能认为任何一个国有林业经营目标都会自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