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成效及主要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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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闫映宇.新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成效及主要做法[J].中国水土保持,2016(5):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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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映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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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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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水土保持法实施后,新疆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并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随后又结合实际陆续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介绍了新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的成效和特点,并总结了在推进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制度建设中的主要做法:周密部署,落实立法项目;深入调研,掌握一手材料;突出重点,分类加快推进;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强化学习和宣传,夯实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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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土保持 配套法规体系 建设成效 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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